北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施方案(2013-2015年)
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,根据《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制定《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(2013-2015年)》。一、工作原则
按照“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,优先采用垃圾焚烧、综合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,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,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 投入”的原则,切实建立健全城乡统筹、结构合理、技术优良、能力充足的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市级统筹、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。
二、工作目标
按照“增能力、调结构、促减量”的要求,到2015年底实现: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8000吨/日,处理能力达到23100吨/日,垃圾焚烧 和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比例达到70%以上,填埋处理比例降至30%以下;新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850吨/日、源头就地处理能力150吨/日,处理能力 达到2750吨/日;新增垃圾渗沥液处理能力4320吨/日,处理能力达到8510吨/日,同时增加浓缩液处理功能;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400万 吨/年,处理能力达到800万吨/年;完成253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任务。
三、主要建设任务
“十二五”时期,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:生活垃圾处理设施、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渗沥液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共35项,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5项。
(一)生活垃圾处理设施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设施建设。确保鲁家山垃圾分类处理焚烧发电项目、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、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、海淀 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、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—焚烧二期、通州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、丰台区生活垃圾处理厂、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等一批生 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,使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23100吨/日。
(二)餐厨垃圾处理设施。新建丰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7座,改造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,新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850吨/日,处理能力达到2600吨/日,结合源头就地处理,基本实现餐厨垃圾处理需求。
(三)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。在大屯垃圾转运站、董村综合处理厂、高安屯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中增建渗沥液处理设施,提升六里屯垃圾卫生填埋场、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、阿 苏卫垃圾卫生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渗沥液处理能力。新增渗沥液处理能力4320吨/日,处理能力达到8510吨/日,全部实现渗沥液处理需求。
(四)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。市政府给予30%的投资补助,新建朝阳区、海淀区、丰台区、石景山区、大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等5座设施。
(五)垃圾渣土脏乱点治理。按照“治理既有,杜jue新生”的原则,按年度全部完成253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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